姓名禁忌是禁忌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与法术崇拜、巫术仪式、原始宗教等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由于姓名本身具有生活性和普遍性,这种蔡忌一直以或明显或隐蔽的形式存在于生活中,比如给新生儿取小名或者乳名,和对长辈和君主名字的“避讳”。这种姓名禁忌也成为了明清小说尤其是神魔小说的关注对象。《封神演义》与《西游记》作为神魔小说的代表作,里面描写了很多巫术和法术的场面,我们就以这两部小说里的素材为例,来分析这种姓名禁忌的现象。
关于姓名禁忌,弗雷泽在他的《金枝》一书中做出了深入准确的探索。弗雷泽认为,对普通人以及国王的真名的禁忌,“并不是孤立的现象,也不是宫廷里的卑躬屈膝和阿谀奉迎,而纯粹是原始人思想的一般原则的特殊应用,这种应用的范围包括平民和神,国王和祭司”。这里所说的“原始人思想的一般原则”就是:“名字和它们所代表的人或物之间不仅是人的思想概念上的联系,而且是实在的物质的联系,从而巫术容易通过名字,犹如通过头发指甲及人身其他任何部分一样,来为害于人。”在《封神演义》第三十六回《张桂芳奉诏西征》中描述了这样一个场面:“……二将酣战,未及十五合,张桂芳大叫:‘黄飞虎不下骑更待何时!’飞虎不由自己,撞下鞍鞒。”张桂芳所掌握的这种法术不妨暂时称之为“呼名落马术”,这种“呼名落马术”带有明显的姓名禁忌的特征。根据上面所提到的原始人思想的一般原则,姓名与头发指甲等人身体上的部分一样,都被看做与人的灵魂有着直接关系的物质。一旦名字被人所掌握,掌握名字的人就可以通过巫术的“接触原则”以控制名字的主人的灵魂的方式来伤害或者控制名字的主人,张桂芳的“呼名落马术”就有着明显的这种特征。在战斗的过程中,张桂芳大叫“黄飞虎还不下骑更待何时”,黄飞虎就觉得“不由自己”,灵魂为张桂芳所控制,所以从五色神牛上面栽倒到地上。如果说这样的分析还不够明显,《封神演义》的第三十六回末尾到第三十七回的开头部分更加能说明“呼名落马术”的原理。“但凡精血成胎者,有三魂七魄,被桂芳叫一声,魂魄不居一体,散在各方,自然落马:哪吒乃莲花化身,浑身俱是莲花,那里有三魂七魄,故此不得叫下轮来。”在这一部分作者明确的说出了“呼名落马术”与人的灵魂(即文中所说“三魂七魄”)之间的关系,“呼名落马”能不能够取得成功,主要取决于被实施法术的人有没有灵魂。黄飞虎与周纪由于有灵魂,所以受制于“呼名落马术”:而哪吒由于没有灵魂,所以这种由姓名禁忌为原理的“呼名落马术”对他没有任何作用。
“呼名落马术”是直接用姓名就能够实施,而不需要借助任何外物的一种巫术形式。在姓名禁忌类巫术中,比较多见的是借助一定外物实施的,如偶像或者容器(如袋子)等。容器类与偶像类在巫术仪式中又有着不一样的意义和作用。在姓名禁忌巫术中所用的容器类辅助外物常见的有袋子、葫芦和瓶子。在《西游记》的第三十二回到第三十五回这四个回目中,描写的是唐僧师徒取经途中经过平顶山情节。平顶山的妖怪有两个非常神奇的法器——紫金红葫芦和羊脂玉净瓶。虽然《西游记》中师徒四人所遇到的每个妖怪都有神奇的法器,和这葫芦和净瓶有着同样能把人装在里面的功能的法器也有无数,但是这两件宝贝显得非常特殊,它们不是祭起后就能够直接实现装人的功能,而是需要把器物口对准要实施法术的人,叫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竽应了之后,才能够实现把那个人装在里面的目的。要证明这个法术情节与姓名禁忌的关系,需要论证两个问题,首先是要论证为什么葫芦和净瓶要装人,必须要经过呼名和应名的过程才能进行:其次是要论证葫芦和净瓶这两个法器在这个法术仪式中起到的是什么作用。关于姓名与灵魂之间的关系,上文中已经论述过,这里先来看一个人类学上姓名禁忌研究中所关注的许多“未开化民族”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的现象。许多人类学研究表明,一些“未开化民族”的人非常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名字,当被别人问到名字的时候,当事人往往请身边的人代为回答,这是他们对自己的姓名的一种保护。这种保护的行为所遵循的原理是:“自己的名字由自己说出来,就是门己身上的一部分;如果由别人说出来,便和自己没有血肉相连的关系,不会因此对他造成什么危害。”换而言之,姓名由自己口中说出来,无异于承认了这个名字与自己的联系,这样的话他人就能够通过这种被承认的关系而利用姓名对姓名所关联的灵魂进行伤害。当银角大王用葫芦对准孙悟空叫出“者行孙”的时候,孙悟空应了一声,这应的一声便是承认了“者行孙”这个名字和他有联系,所以法术得以实施,孙悟空被装在了葫芦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明明“者行孙”是一个假名,但是法术依然得以实施的重要原因——即这个名字得到了主人的承认,所以与真名起到了相同的作用。
在这个“葫芦装人”情节中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葫芦和净瓶究竟在这个法术仪式中起到的是什么作用。因为上文已经明确的说出了姓名禁忌巫术的原理是通过伤害或者控制灵魂来进行,但是这里被装进葫芦里的却是被实施巫术的人本身。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应该来关注原始人的灵魂观。根据弗雷泽的相关论述,在原始人看来,人的灵魂是人体内的另一个“小我”,而这个“小我”可以通过人体的天然孔窍(如鼻孔,嘴巴等)进出人的身体,当灵魂离开躯体时间太久或者灵魂回不来的时候,人就会因为失去灵魂而死去。而当灵魂离开躯体的时候,捕捉的办法则是用一些容器或者袋子等工具,捕捉到了之后要盖上容器的盖子或者扎紧袋口,防止灵魂逃脱。弗雷泽还特别的记录了在夏威夷地区,巫师们捉住活人的灵魂,装在葫芦里拿给人吃的事。在中国的一些捉鬼巫术中,也可以看到巫师把鬼魂装在葫芦里或者瓶子里的情景。
例如《红楼梦》第一百零二回描写,法师在进行了一系列捉妖的仪式之后,最终是以让道士拿出瓶罐,将妖怪收到瓶中,贴上封条作为结束的。而在世界各地的神话传说和民间巫术中,封印着鬼魂或者妖怪的往往也是贴着封印的锡壶或者瓶子,这说明世界各地都认为瓶状容器能够收纳灵魂。现在回过来再看这个葫芦和净瓶,在孙悟空遇见两个小妖精细鬼和伶俐虫的时候,小妖是这样介绍这两个宝贝的:“小妖道:‘把这宝贝的底儿朝天。口儿朝地,叫他一声,他若应了,就装在里面,贴上一张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奉敕的帖子,他就一时三刻化为脓了。’”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葫芦和净瓶都是装灵魂的容器,装在葫芦和净瓶里的,事实上是被叫了姓名的人的灵魂,而所谓的一时三刻化为脓水,则是因为灵魂离开人的躯体时间过久而造成的死亡。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我们已经不难还原出这个“葫芦装人”情节的本来面目——被文学作品加工过的姓名禁忌。葫芦和净瓶里是装灵魂的法器,而实现将灵魂装进法器里的方法则是通过姓名禁忌的交感巫术原理。
姓名禁忌类巫术在实施过程中所经常借用另一类外物是偶像类的。偶像类外物包含木偶、纸人、草人、布偶等。偶像与容器在法术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容器类主要起到的是辅助型作
用,而偶像类起到的则是叠加型作用。因为在巫术诞生之初,偶像本身就能够通过交感巫术原理达到伤害他人的目的。一些原始部落的人经常通过毁坏一些象征他们的敌人的偶像来达到伤害他们的敌人的目的。姓名禁忌巫术何时与偶像巫术合二为一难于考证,但是这合并后的巫术显然在人们看来是比单一的姓名禁忌巫术或者偶像巫术更加有威力的,否则也不会发生这样的合并。这种以偶像作为载体的姓名禁忌类巫术在人类的生活中一直流传着,因此在史书和文学作品中也十分常见。在《封神演义。第四十八回《陆压献计射公明》里面,陆压道人教姜子牙用“钉头七箭书”将赵公明做法射死。我们先来看看这种钉头七箭书的法术是如何实施的:“陆压揭开花篮,取出一幅书,……‘扎一草人;人身上书‘赵公明’三字,头上一盏灯,足下一盏灯。自步罡斗,书符结印焚化,一日三次拜礼,至二十一日之时,贫道自来午时助你,公明自然绝也。’”拜到第二十一天的时候,陆压给了姜子牙一张小桑枝弓,三枝小桃枝箭,让他在午时初刻的时候分别射草入的左眼、右眼和心窝,“子牙依命……三箭射了草人。公明死于成汤营里。”这个“钉头七箭书”的法术其实是以姓名禁忌为交感媒介的一系列灵魂伤害型巫术的组合。在草人身上写“赵公明”的名字,显然是要让草人通过姓名与赵公明的灵魂产生交感作用;草人头上和脚下放置的灯,其实是中国古代传统民间信仰中关于灵魂的信仰,民间信仰中认为,人的灵魂是由两盏亮着的灯支撑的,如果这两盏灯灭了,那么人也死了。所以俗语中才有“人死灯灭”的说法。这两盏灯象征的也是赵公明的灵魂;姜子牙在作法过程中所踏的罡斗,应该是道教法术里最常见常用的“北斗玄枢罡”,是一种按照北斗星的分布踏的一种步法。我们都知道,中国自古就有“南斗注生,北斗注死”的说法,所以姜子牙步罡斗的用意应该不仅仅是为作法,而是含有诅咒赵公明死亡的含义;巫术最后所射的三箭的意义已经很明显能够看出来是通过伤害草人伤害赵公明的灵魂,来达到伤害赵公明的目的,最后的结果就是赵公明的灵魂受损,赵公明身亡。这种偶像类与姓名禁忌的结合往往还需要被施法者的生辰八字,比如《红楼梦》里面提到的赵姨娘为了陷害贾宝玉和王熙风所用的纸人,上面就写了两个人的姓名和生辰八字。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已经对明清神魔小说中的姓名禁忌有了一定的认识,那么,姓名禁忌明明是远古时期的巫术信仰,为什么会出现在明清的神魔小说里呢?又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小说的作者对这种姓名禁忌类的巫术有了特殊的关注呢?首先应该注意的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巫术时代”是人类社会产生之初所共同经历过的时代,我们的文化也都来自这一重要的“轴心前”文明时期。而我国和西方世界不同的是,西方世界由“巫”走向了宗教与科学的分野,我国的巫则经过理性化改造,保存在了国家和民族的信仰当中。李泽厚先生认为,中国的文化在经历过“巫术时代”之后,由于思维模式和社会经验的不同,走向了由“巫”而“史”。巫术信仰被祖先崇拜而不是统一的人格神替代,巫术仪式则被礼乐传统所替代。而祖先崇拜和礼乐传统则是中国文化的主体。这也就是中国文化的巫史传统。巫的传统不仅在大传统中保存了下来,而且在小传统中也有多重存留。巫觋信仰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巫术的存留则直接取决于巫术的实用与否。中华民族向来是重视实用性的民族,类似于求雨,祈福这种巫术全部存留下来(求雨巫术在《白鹿原》里有一段非常详细的描写,其场面非常具有原始性),而姓名禁忌巫术则因为其特殊的攻击性和易于实施性也保留了下来。《新唐书》中就曾经记载过高骈的仇人制作了一个桐木人偶,在后面写上高骈的名字,高骈每每为其所制。正是因为这种巫术在民间一直流传,而且十分常见,所以其无论是作为日常生活的片段还是作为斗争中所用的法术记载在小说里,都是十分合乎常理的。
姓名禁忌被小说所关注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由中国古典小说的性质决定的。罗烨在《醉翁谈录·小说开辟》中说:“夫小说者,虽为末学,尤务多闻。非庸常浅识之流,有博览该通之理。幼习《太平广记》,长攻历代史书。”中国小说向来都有“小说源于史传”的说法,而明清长篇章回小说大多是世代累积的作品,经过文人整理后成型的。而在这个世代累积的过程中,不仅文人需要注意对“史”的记录,而且肯定会有一些久远之前的素材流传其中,尤其是像《封神演义》这样的作品,我们不能因为它所记载的历史与成书年代相去甚远就完全否认其中的史料流传的成分,其中很多的巫术痕迹并不是出于文人加工,而可能真正的源于那个巫术风行的时代。除了历史传承性导致小说作者关注姓名禁忌现象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的是小说作者的审美取向。明人胡应麟在评价唐传奇的时候曾经说过唐传奇作者“作意好奇”,其实“作意好奇”几乎是中国小说作者的共同特征。而法术、巫术无疑是这个“好奇”的良好对象,这个特征不仅仅表现在神魔小说中,就连普通的世情小说如《金瓶梅》、《红楼梦》、《醒世姻缘传》中都有大量的巫术描写,小说作者对于巫术的偏好可见一斑。而且“作意好奇”所满足的不仅仅是作者的审美心理,同样也满足了读者的审美需要。明清小说的作者并不仅仅将写小说作为日常消遣,有很多人是靠写书卖书为生存手段的,所以迎合大众的审美需要,刻意制造出“奇特”的审美效果,也能够让书取得不错的销量。
总之,明清神魔小说对姓名禁忌的关注不是出自偶然和无心,而是由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中国古典小说的审美特征所共同决定的。这个现象既反应了我国独特的巫史文化传统,又反映出了中华民族的独特审美风貌,还反映出中国古典小说独特的审美视角和形成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