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产的新工具、科学技术创新的新手段、经济产业转型的新引擎、政治有序参与的新渠道、社会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大众传播的新途径、人民生活娱乐的新空间,成为推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发展的巨大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互联网的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一些新问题,如黄色低俗信息泛滥、网络违法犯罪高发,网上炒作的各种社会矛盾、热点敏感问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等等。这些新问题无疑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目前,我国的虚拟社会管理在管理理念、法制建设、制度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财政投入等软硬件方面都有很大不足,难以适应虚拟社会发展的要求。所以,如何适应网络虚拟社会的迅速发展,大胆创新社会管理理念,探索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切实提高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生活的新空间,努力构建一个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网络虚拟社会,是我国社会管理中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下面我就如何加强和创新网络虚拟社会管理谈几点看法:
重视解决现实问题,将虚拟社会管理与现实社会管理统筹起来抓。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不同,具有虚拟化、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化等特征,但无论如何,网络虚拟社会都是对现实社会的反映。在网络时代,现实矛盾很容易反映到虚拟社会之中,而解决网络虚拟社会出现的问题,也往往要回到现实中才能落实。所以要将虚拟社会管理好,就必须将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与现实社会的管理统筹起来抓。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其实,提高虚拟社会管理能力本质上就是要提高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只有各级领导干部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网上舆情处置和网下问题处理并重,在有效引导舆论的同时,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努力消除网上舆源,构建和谐的虚拟社会才有保证。同时,虚拟社会管理应借鉴现实社会管理的一些办法,坚持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要将网站当公共场所,把网站论坛版主、室主当业主,把互联网数据中的IDC 当出租屋,把联网单位当社区进行管理。加强基础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狠抓网吧实名登记率和安全管理系统在线率。有效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会的信息数据库,构建虚拟社会的综合防控网,创建维护稳定和谐的网上矛盾化解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的网络社会服务。
加大网络管理立法力度,规范网络管理秩序。网络虚拟社会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但是,具体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部门规章多,缺少上位法,现有法律资源的网上延伸不够,网络立法还不能适应网络发展形势的需要。国外的经验和我们的實践表明,法律是刚性手段,又是其他管理手段的基础和支撑。要加强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必须将法律法规覆盖到网络所到之处,涉及网络运行的全过程,做到虚拟社会管理有法可依。因此,建议立法部门结合我国网络发展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网络发展趋势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尽快制定《网络安全法》。同时,应根据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修订现行法律的相关条款,扩大其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使之适应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
畅通网络民意表达渠道,切实保证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由于互联网以其强大的交互性、传播的瞬时性和展现方式的丰富性,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了发声的平台。作为以执政为民为宗旨的人民政府要倾听民意,接受民众监督,就不能不重视“网络民意”。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络民意的监测、反馈和吸纳机制,打造网络信访服务平台。要积极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通过论坛、新闻评论等网络渠道,利用微博、社交网站等新兴网络服务,保障公民在互联网上依法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监督作用,积极创造条件让社会公众监督政府行为,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解决,并及时向公众反馈处理过程和结果。要探寻政府治理与网民政治参与良性互动的路径,构建网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性保障,形成良好的协商机制,提升网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保障公民的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