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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三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10-28 15:16:43 点击: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古语有训:子不教,父之过。这家是说,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到位,父母应承担一定的错过。这一传统的教育理念,如今有了新的法律注释——《家庭教育促进法》。

    父母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永远都是无法低估:有些家长教育理念错误;有些家长养而不教;有些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有些家长不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总之,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的现象在生活中颇为常见。一些家长的家庭教育很不科学、很不规范,起不到积极的护航作用,令人遗憾。

    不能成为合格的父母,谈何成功的家庭教育?所以,最近几年,父母应持证“上岗”的呼声不绝于耳。从2018年开始,我们就开始酝酿家庭教育法规,经过几次征集、修改、更正和完善,2021年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进法》终于走完了研究论证、民意征集、起草草案和审议通过的程序,真正成为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规。该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谁都想将孩子培养成于社会用的人才。可是,父母不能完全把孩子的教与育推给学校,自己也必须承担其相应的教育之责,特别是在“育”的层面,父母应承担更多。《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同时也表示,政府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家庭教育促进法》三审时,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五日以下拘留。”就是不想让公权力过多干预父母的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归位于家庭。从这一点也能看,这部法规的重点不是如何处罚“违规”的家长,而是强调社会和政府应提供帮扶、支持,让家长出色地完成家庭教育,比如举办家长学校,比如传授家教知识,等等。

    事实上,《家庭教育促进法》既有倡导性、引领性规范,也有强制性规范。如果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明显差错,村(居)委会、父母所在单位都有批评教育和督促的权力;倘若,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乃至未成年的孩子走上歧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可以出门干预,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

    家长在法规的引航下依法带娃,实施积极的家庭教育,配合学校,减轻课业,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娱乐、锻炼的时间;预防他们沉迷网络,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做好他们的榜样,帮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社会和民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期待。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一些社会问题由此而生。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从前期调研,到进入立法规划,再到今年的三次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诞生,体现了顶层设计的重视,更彰显出对民意的回应与关切。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和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后续还得做好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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